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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职业学院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教务处 发表于: 2018-09-03 点击:

为了加强我院教材建设和教材管理工作,决定成立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由学院聘任各学科专业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丰富教学经验和热心教材建设工作的专家、教授组成。它是学院教材建设工作的研究、咨询、业务指导、制定全院教材建设规划、教材编审及评审优秀教材的机构。

一、组成

1、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由学校聘任,任期4年。

2、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设主任1人(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1人(教务处处长)、委员若干人。

3、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材科。

4、各二级学院设立教材建设指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各二级学院领导聘请。

二、工作任务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教育部关于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的文件精神,研究学校教材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及方针政策,促进教材建设工作。

2、制定有关学校教材建设及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学校教材建设。

3、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教材建设计划,指导教材建设工作的实施。

4、组织优秀教材、优秀讲义的评审。

5、指导全校各课程教材的选用,保证使用近3年出版新教材达到50%以上。

三、工作方式

1、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开一次会议,在分管教学副院长的直接领导下,研究和讨论本学期教材建设工作。

2、日常工作由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