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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8 年上半年省教育规划课题结题的通知

高教研究 发表于: 2018-09-04 点击:

一、受理时间、范围

伊春职业学院2018 年度上半年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及成果鉴定工作的受理材料时间为 5 月 21 日至 23日。凡达到《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要求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均可进行成果鉴定。

2011 年、2012 年立项的课题本次必须结题。不提交结

题或结题未通过的,将予以撤项。

为了推进教育科研与行政工作的有效衔接,与教育教学

工作深度融合,所有准备结题的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要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其课题研究成果或已为相关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政府等的决策提供了咨询服务,或已直接服务于改进教育教学实践,提高了教学质量,

推动了学校特色发展,或已在一定的领域、范围内转化、推

广、应用。

无应用证明的课题材料不予受理。

二、上报材料要求

(一)重大、重点课题

1.课题结题汇编材料一式五份,具体格式及装订要求见

附件2。

2.汇编材料电子稿文档一份。不需提交原件和过程性佐

证材料(包括电子稿)

(二)备案课题

1.提交《结题申请·审批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课题研究报告及采用证明一式一份,专家鉴定意见一套。采用证明、专家鉴定意见不予返回,请自行留好备份。

2.汇编材料电子稿文档一份(不需提供纸质版汇编材料)。不需提交原件和过程性佐证材料(包括电子稿)。

报送地址:主教学楼436 室

联系电话:3769176 电子邮件:373666535@qq.com

联系人:张弓

附件:1.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要求 2.课题结题汇编材料装订格式 3.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成果免于鉴定条件 4.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 5.研究

报告、工作报告、成果公报格式6.课题经费决算表模板 7. 结题验收评价表、鉴定意见表 8.结题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