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学初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 发表于: 2018-03-08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明确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责任,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

新学期开学之初,极易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各二级学院负责同志作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对开学初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部署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出现因管理措施不到位、人员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导致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工作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要在学生开学报到后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当前及近阶段,重点开展“七防”教育:防火灾、防盗窃、防交通事故、防传染病、防食物中毒、防心理疾病、防传销行骗(网络信贷、电信诈骗)。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师生大会、主题班会、板报、校园广播、图片宣传、知识讲座、网络、多媒体影像播放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将安全教育贯穿于学生教学全程,覆盖到每一位学生。

2.严格日常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学生考勤。要严格执行离校请假、返校销假制度,严格班级管理措施,落实学生考勤,加强班级学风和班风建设。对屡屡违纪、不听教育和劝告的学生,要严肃按照校规校纪处理,绝不手软。

3.严格住宿管理

一要严格执行《伊春职业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和《伊春职业学院安全防火处罚条例》。二要严禁未经批准校外租房、校外住宿。原则上全体学生要在校住宿,无特殊情况,未经二级学院、学校批准,一律不得外宿、校外租房。情况确实特殊,需要外宿的,二级学院按照程序进行审批。三要开展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各二级学院要在开学之初,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对本学院学生宿舍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四要教育学生晚上21:10以后不准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需要学院辅导员或学生工作副书记向公寓辅导员请假(不含突然生病的学生)。

4.规范校外兼职

学生在校外兼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引导,提醒学生注意安全。遇到问题时,要教育学生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学生不得到KTV等娱乐场兼职。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兼职学生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不得以兼职为借口外宿。对多次因兼职未履行请假手续而外宿的学生,二级学院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5.关爱特殊群体

各二级学院要极其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宣传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帮助这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另外,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要以“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为目标,建立心理危机高危对象、心理危机重点干预对象、心理危机日常关注对象三级危机预警库,做好每个心理危机学生的关爱工作。

6.加强少数民族学生和信教学生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和信教学生管理,要更加关注少数民族学生思想动态;严格执行宗教工作规定,校内严禁传播、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师生参加非法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严防校外人员到校内散发违法宣传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围绕民族团结、抵御邪教等开展多种形式法制、政策教育活动。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把开学阶段学院安全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认真分析学院安全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落实自身安全责任,明确近阶段学院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细化新学期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学院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都能得到落实。

学生处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