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发表于: 2022-11-25 点击:

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2日会议要求(20条)、教育厅疫情防控新十条,11月23日我校疫情防控推进会议精神,将我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预防措施

(一)加强日常预防措施宣传、提高自身应对疫情的能力,做到戴口罩、积极做核酸、疫苗按要求完成。

(二)加强日常措施检查,做到校内公共场所戴口罩、核酸检测一人不漏,当日未参加的到医院参加核酸检测。

(三)按期完成教室、寝室、办公室、实训室的消杀与通风。

(四)核酸检测期间,要求戴口罩、间隔1米-2米。

(五)积极阻断风险源,例如外卖、翻越围栏、外出就医风险、聚集风险。

(六)加强宣传引导、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要明确全体师生都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不能松懈麻痹。

第二部分 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积极响应。

(一)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联系疾控中心以及校防疫办公室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同时要求全体学生原地待命,有序不乱。

(二)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二、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