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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 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24-09-15 点击:

 

各党总支、党支部:

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着力营造廉洁、勤俭、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黑龙江省纪委办公厅日前对2024年中秋、国庆纠治“四风”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准确把握纠治重点、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纠树并举,尤其要以中秋、国庆节点为契机,立足实际,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对发现的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也提出了相关纪律要求。现将《市纪委监委严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七个严禁”的纪律要求》转发给你们,全校广大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省、市纪委监委的要求,时刻树牢规矩意识,严守纪律、作风底线,安度廉洁、愉快、美好的中秋、国庆假期。祝大家双节快乐,阖家幸福!

校纪委将在节日期间畅通监督渠道(含市纪委监委公布的四个举报渠道进行举报),认真受理广大师生员工投诉举报,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举报电话:3769016;

举报网站:zyxyjw@163.com。

                

 

 中共伊春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9月15日

 

附:

 

市纪委监委严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

“七个严禁”纪律要求

 

2024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确保廉洁过节,着力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监委对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提出相关要求: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及趁节日之机违规通过快递、电子红包等方式收送月饼、烟酒、蟹卡、消费卡等礼品、礼金;

二、严禁借“两节”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三、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杜绝餐饮浪费行为;

四、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企业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

五、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违规借用车辆;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七、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宿规定,擅自脱岗漏岗顶岗。

 

市纪委监委举报渠道:

来访地址:市政府B栋东侧伊春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

举报电话:0458-12388

举报网站:http://heilongjiang.12388.gov.cn/yichun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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