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伊春职业学院 发表于: 2023-01-16 点击: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各级行政部门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拟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

二、负责学校教职员工、学生集体户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本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贯彻国家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器材的配备、更新督促各学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配合消防部门查处火灾隐患,处置火灾事故。

四、负责校园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有效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

五、对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六、加强保卫专兼职队伍建设。做好保卫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不断提高全体保卫人员科学管理、精致服务的意识及分析、判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七、指导校园安全志愿者队伍参与校园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八、完成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