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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发表于: 2023-10-27 点击:


为充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中央有关要求,进一步夯实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基础,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实际,编制了《伊春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清单事项公开情况八个部分。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 20229月1日起至20238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58-3769020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2-2023学年度,伊春职业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纪委监督检查和工会督促检查、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地推动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一)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层层落实扎实推进

学校党委、行政历来高度重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全校上下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多渠道、多方式积极探索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综合利用学校主页、办公内网、文件、会议、校园广播、微信、微博、意见箱、校领导接待日等形式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开信息。一是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切实提高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二是加强宣传,采取有效手段,积极营造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舆论氛围,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力、推进顺利、收效显著。三是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进一步完善了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同时,要求学校各职能部门明确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了由学校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学院、各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积极完善配套措施,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为保证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有效推进,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设置信息公开网专栏,通过充分发挥网站快速、便捷的优势,使其成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途径,成为广大师生员工充分履行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平台,成为社会了解学校和表达建议的关键窗口。同时,继续加强学校网站公告栏、校广播站、微信、微博等日常信息公开渠道和媒介建设完善工作,并尽可能地统筹资源、合理配置,积极为设置信息公开资料查阅室、电子公告屏幕等设施创造条件,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途径。

(三)严格落实保密审查,逐步扩大公开范围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推动各学院、各部门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同时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公开涵盖招生与就业信息、学校预算决算信息以及教育收费项目与标准、学生教育与管理信息、教育教学管理信息、人事师资信息、科研管理信息、后勤服务与资产管理信、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应急安全处置情况等事项。

(四)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推进公开工作

在全校范围内按照“保留适应的、废止过时的、修订欠缺的”原则全面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完成《伊春职业学院管理制度汇编》,切实提高学校办事效率和管理透明度。

二、学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一是通过校园网和办公内网,分别向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主动公开信息。本年度,学校通过学校官网主页、各教学院部网站等及学校内网平台向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相关学院信息1600多条,以文件、广播、微信、微博、公告栏、电子屏幕等载体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近300条。二是召开党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等有关会议讨论和公开学校重大事项信息。

(二)2022-2023学年度重点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按照“十公开”的要求,在各项招生工作中,坚持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发布的渠道和方式,着力为考生提供优质的招生服务。一是通过学校官网主页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招生章程和各类招生实施办法。二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通过网络及时将学校情况、政策规定、招生计划、录取规则、资格名单、录取实时信息、通知书寄发、咨询和申诉渠道等进行公布,并通过新闻媒体向考生、中学及社会各界发布,致力于把考生须知、应知、欲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准确、全面地告知每位考生。三是拓宽信息发布的渠道和方式,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招生相关信息,为考生提供优质、便捷、快速的服务,也增加了招生录取全程的透明度。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学校主动将财务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一部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大事记、会议纪要等方式,对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财政性资金,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费项目、标准,奖助学金项目、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开。并在“两代会”通报上年度决算报告和本年度预算方案,公开上年度学校收入情况、经费来源、支出情况和财务状况,本年度预算编制原则、方法、程序和预算分配情况等。财务信息公开制度逐渐规范,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学校严格按省教育厅和物价部门规定的内容、形式和标准执行收费工作,统一使用专用财务票据。积极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保证社会、家长和学生有充分的知情权。将新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登入当年的招生简章,在新生《缴费须知》中详细说明,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监督。

3.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学校按年度编撰和发布《伊春职业学院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企业年度报告》,涵盖了学校中、高职阶段教育基本情况、学生数量、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等基本数据和人才培养特色、质量保障、专业建设、特色发展和校企合作等实施情况,全面反映了学校职业育情况,向社会展示了学校风貌和办学特点、办学实际和人才培养成果,为社会了解学校教学情况提供了基本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制度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为学院办公室,并在学校主页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2022-2023 学年度,我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未产生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对于干部任用、教师引进、职称评审、招生与就业、学生评优评奖、基建工作招投标及有关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表示满意,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无不良反映。

(五)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年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公开制度,完善重点领域公开拓展公开发布渠道,有效推动清单事项的落实。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工作举措,在制度、财务、招生、人事、科研等方面的公开力度明显提升学校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队伍建设、信息公开思想认识方面仍存在不足,信息公开渠道较多有待整合,信息公开监督方式有待拓展,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水平仍需提高,通过新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还需加强。

下一步,学校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以学校官网信息公开专栏为切入点,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监督。二是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涉及学校师生切实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校务信息为突破口,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并能快捷直接获取。三是提升各学院、部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断丰富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形式,发挥好信息公开网站的作用,加强与学校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的衔接互动,将信息公开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

 

 

 

伊春职业学院    

202310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