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关于差旅费核销程序的通知

财务处 发表于: 2017-02-22 点击:

步骤一,填写《公出审批单》

(注: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明确填写公出事由、公出人数及公出起止时间。)

步骤二,主管领导签批

(注:负责本战线的主管领导签批,院级领导出差由院长签批。)

步骤三,学院院长签批

步骤四,出差返回单位后请在7日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进行核销。

步骤五,经办人凭原始票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主管会计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并签字。

步骤六,由财务处长审核签字。

步骤七,最后由学院院长审批签字。

请各部门领导及时传达并履行程序。

伊春职业学院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