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丽婷

发表于: 2023-02-23 点击:

金丽婷,女,汉族,中共党员,法学教授,公共教学部主任,历史学学士,法学硕士。

主讲《民法学》《合同法学》《物权法》《担保法》《中国法制史》《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本科课程;主讲高职课程《社会生活与法律常识》《旅游政策与法律法规》《民航法律法规》《铁路运输法律法规》《酒店法律法规》等。《社会生活与法律常识》是黑龙江省在线开放精品课程。《旅游政策与法律法规》是黑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代表性教科研成果:主持国家和省级十几项课题,其中《旅游专业群构建与伊春旅游产业群发展的契合研究》获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撰写论文三十多篇,其中《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法律思考》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积极投身林区地方立法,执笔起草《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防治条例》《伊春市林蛙保护条例》《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伊春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伊春市红松保护条例》五部立法。

主要荣誉:中共伊春市委、市政府授予“伊春市优秀专门人才”称号。伊春市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法学学科带头人。伊春职业学院法律专业带头人。黑龙江省教育科研骨干。黑龙江省优秀法学工作者。曾获“市青年岗位能手”“市百名创业创新魅力女性”“全市五一巾帼标兵”“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主要兼职:黑龙江省教育评估监测专家;黑龙江省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伊春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共伊春市委、伊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伊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