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学办公室主要协调监督学校教学工作,学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教育理论、教学改革、教学督导等方面的研究;参与学校及本组督导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学校教学督导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按照本组督导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督教、督学任务,按要求提交督导信息和工作总结;按时参加本组工作例会及学校督学工作会议;根据工作分工对各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工作、教学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在教育教学中做出成绩或存在问题的被督导单位和个人,向学校提出表彰、奖励、批评、督促建议的权利;通过个别指导、教学观摩、信息反馈等形式,加强对教学的指导;对课堂教学或其他教学环节评价不合格的教师,在其评职、晋级及各类教学评奖中提出否决建议;完成上级职能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督学办公室现有主任一名、干事四名。
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一)学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教育理论、教学改革、教学督导等方面的研究。
(二)参与学校及本组督导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学校教学督导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三)按照本组督导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督教、督学任务,按要求提交督导信息和工作总结;按时参加本组工作例会及学校督学工作会议。
(四)通过个别指导、教学观摩、信息反馈等形式,加强对教学的指导。
(五)按照课程领域(实操教学课)分工,有计划地对全院教师开展听课、评课;
(六)负责全院教学督导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负责定期汇总督导情况;
(八)切实履行督导的导向职能,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单位的管理水平;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负责督学工作各学期材料的档案管理、归档工作;
(十一)完成好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