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研室主任负责对本实训室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二、全体师生必须遵守《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风险部位,教师与学生应高度重视,以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
三、实训操作前,教师必须检查实训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并宣读安全操作规程,讲解操作流程,指导学生安全操作,禁止学生私自操作。
四、实训室使用者在每天离开实训室前,应做好安全检查,关好门窗、断水、断电。
五、灭火器材应放在适当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并予以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六、实训室内严禁吸烟,禁止用电炉做饭、烧水、取暖以及给手机充电等。要求实训室全体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警隐患及时报告,发现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9)。
七、实训室危险品(易燃、易爆、强腐蚀、剧毒)要妥善保管。危险物品必须有专人负责,严格遵守学校规定。
八、做好实验“三废”(废气、废液、废渣)的处理工作。
九、实训中心主任、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定期进行实训室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杜绝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