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师范学院全体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内监督是全体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依据党内法规、相互监察、督促的活动。
二、党内监督就是监督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抵制和纠正各种不良倾向,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及违法乱纪现象发生,揭露和处理一切损害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省市委和学院党委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能否参加学院党委组织的活动和支部的组织活动,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以“四化”方针为导向、德才兼备为标尺,结合时代发展优化落实相关规定,高质量推进干部工作。
(七)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守法纪,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党内监督要通过考察党员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履行义务和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特别是党员在每项重点工作或每个重大事件中的表现都要认真考虑,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五、党内监督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进行监督,要定期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广泛征求党内外的意见;会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和整改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六、党内监督要通过建立定期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行监督。根据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加强教育管理。
七、党内监督要通过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进行监督。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听取通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完成党的工作任务,履行职责情况;对党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八、党内监督要发挥作用。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处理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党的纪律。
九、认真落实党内监督责任。支委会成员要切实担负起党内监督责任,要敢于揭露和纠正党员干部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同违法违纪、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虚心接受组织监督,坚决杜绝自由散漫,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各种行为。对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已构成犯罪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党员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不制止、不反映、甚至怂恿的,情节轻微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据党内法规追究责任。
中共伊春职业学院师范学院支部委员会